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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否要求前夫承担孩子的侵权责任

发布者: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468人看过


我孩子今年9岁,我和前夫离婚时孩子判归我抚养。前不久孩子在小区和小朋友玩闹时不慎将人弄伤,现在对方已花费医疗费用1万余元,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前夫应否承担小孩的侵权责任?

律师解答: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对于小孩实施的侵权行为,首先由与小孩共同生活的一方来承担即由你承担,你独立承担确有困难时你的前夫才有与你共同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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