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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何时能再提起离婚诉讼?

发布者: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389人看过


我于2012年5月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离婚,8月份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我要在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请问我应当按照什么时间计算这6个月?是从2012年8月开始计算吗?

家庭法宝律师解答:按照法律规定,原告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6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能再次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禁止起诉”期间。根据你所述的情况,应当按照判决不准离婚的时间计算6个月的时效。比如,判决生效时间是2012年8月13日,则从2012年8月13日起开始计算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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