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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冷暴力离婚能要求损害赔偿吗

发布者: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6日|分类:人身损害 |432人看过


我与陈某是十几年的夫妻了,我俩因某事产生了矛盾,吵闹了几次之后,开始转为冷战。这种状况已经持续了将近一年。请问:如果我起诉离婚,能否要求陈某给予损害赔偿?

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层面的家庭暴力是指有形的身体接触的暴力行为,表现为积极的作为方式。从你所述情况看,你遭受的伤害属于家庭冷暴力。目前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对家庭冷暴力尚无明确界定,因此,遭遇家庭冷暴力的女性到法院诉讼离婚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时,法院会以无法律依据为由驳回其损害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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