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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指定遗产由一人继承是否可行

发布者: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6日|分类:婚姻家庭 |790人看过


母亲去世前,曾留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留给我继承,我父亲还在,他脑痴呆之前也有将房产指定我继承的意愿,对二老的决定,我的哥哥姐姐有意见。我想知道,父母这样处分房产的做法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你母亲去世前有遗嘱将房产指定由你继承,这个决定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她处分的房产只是属于她名下的那部分(也即一半),不包括你父亲名下的那部分。现在你父亲因病无法正确表达意思,如果此前他说愿将房产给你一人继承的意愿没有书证证明的话,从证据的层面说,是无法确认你独立享有父亲那一半房产的继承权的。因此对于父亲享有的那一半房产应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你们三个子女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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