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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伤残医疗费与生活补助费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发布者: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6日|分类:医疗纠纷 |521人看过


一年前我因为车祸导致左下肢麻痹,行动不便,车祸责任方赔偿我医疗费39万多元,另外我还获得一笔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现在我准备与妻子离婚,我想咨询,剩余的车祸医疗费以及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该不该分割?

家庭法宝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共有财产:工资奖金收入,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益,因继承和赠予获得的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有:夫妻一方婚前财产,遗嘱或遗赠指定由一方所有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生活补助费用等。

据此,你咨询中所指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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