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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算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

发布者: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6日|分类:继承 |586人看过


我公公随我们住了8年。此期间,我和丈夫尽了主要照顾与陪护义务,8年间公公便每月从退休金中拿出2000元给我们作为生活费补贴一下我们。公公去世后,我丈夫主张应该多分一些遗产,被他兄弟拒绝,理由是我公公已经每月给过我们补贴了,请问这个理由成立吗?

家庭法宝律师解答:继承法中关于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的规定,一般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在生活方面承担了主要劳务,或主要负担其生活费用,这也包含有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相互照顾体贴的情况。对以上两种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你们照顾公公8年,且他每月给的2000元除了他自己的开销所余也不多,你丈夫的情况是符合“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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