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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要求扣押我的身份证怎么办?

发布者: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08月26日|分类:劳动纠纷 |663人看过


问:今年初,我应聘到某酒店做服务员,上班第一天办入职手续时,人力资源主管按照酒店的规定要求我交纳五千元押金后领取工作服,井将身份证交酒店保管。人力资源主管说,因为餐饮行业服务员流动性较大,所以酒店也是没办法才制定这样的规定。请问:酒店的这种行为合适吗?

答:酒店的做法是违法的,法律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也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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