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中,若卖方违约,法院大多支持买方诉求卖方赔偿房价上涨损失【参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但在不同判例中,法院会对赔偿幅度作不同调整。那么,买方如何争取大部分甚至全额赔偿呢?
一、选择合适方法确定现房价,争取有利的房价上涨损失额
目前司法实践中并没有统一的方法确认房价上涨损失额,通过查询总结判例,并参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第6个问题的部分解答,总结出以下顺序确定房价:
(一)买卖双方是否有对涨价后的房价作出确认
买卖双方在合同签订后,有可能卖方欲提高房价,而与买方再行协商。协商过程中,可能会对当前协商的新房价进行确认。
确认不等同于签合同,确认仅仅是对当前协商出来的房价的阶段性认可。这种双方认可,是可以作为违约情况发生时确认现房价的依据。参考上海(2016)沪0115民初21263号等。
(二)卖方跳价卖给第三人的房价
卖方通常会提价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因卖方之所以违约在于他将房屋卖给第三人将会使自己获得满意的利益。
如果买方能够举证证明卖方卖给第三人的房价,那么该房价可以作为违约情况发生时确认现房价的依据。参考上海(2013)黄浦民四(民)初字第1441号等。
(三)从第三人处获得的相类似房屋已完成交易的房价数据
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作为现房价。
买方可从房地产中介机构获得房价数据,参考江苏(2016)苏0106民初5982号等;也可由法院从第三人处调取相类似房屋已完成交易的数据,参考天津(2016)津0112民初5559号等。
(四)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评估房价
买方也可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评估房价。评估价是在相类似房屋成交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相关因素予以加减一定百分比,最后得出评估意义上最真实的价格。而市场价即相类似房屋成交价。
一般来说,在房价上涨的情况下,评估价低于市场价(因可能存在超涨)。在无法举证有力证明市场价的情况下,申请鉴定评估亦是一种有效确定现房价的方法。
影响评估价高低的主要是评估基准日的确定。最高法院(2014)民一终字第198号判例认为,“鉴定意见仅系法院参考,评估基准日的确定系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范畴”。因此相比较市场价,评估价虽能很大程度上被法院认可,但买方能争取到的利益不大。可参考上海(2016)沪0115民初28829号等。
在上述方法无法适用的情况下,买方可以直接提出“所欲购买的房屋所在地区房价上涨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法院一般也会认定买方存在房价上涨损失额。参考广东(2016)粤03民终13693号等。
二、确定房价上涨损失额后,法院认定买方可主张多赔的判决理由
(一)因卖方违约,买方买到房的目的无法实现
上海(2016)沪0112民初7261号判例认为,“因丧失本次交易机会,买方无法再以约定价格在相同地段购买到类似房屋……
双倍返还定金不能弥补买方的经济损失。房屋差价87万元,卖方……应在此范围内赔偿买方。本院……酌情确定被告应赔60万元”。
大部分购房者经济实力并不强,往往在购房时已支出大量资金并负担房贷。房价短时间上涨快,若卖方违约并解除合同,买方更难以负担上涨的房价。
因此,若买方能证明自己经济实力不强,因卖方违约使自己无法再以合同约定的房价在相同地段购买到类似房屋,即自己买到房的目的无法实现,则法院会支持买方大部分赔偿数额。
(二)买方已支付的房款占总房款比例大
上海(2017)沪0114民初158号判例认为,“买方诉求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并另行支付损失赔偿30万元……考虑到……买方仅支付10万元定金,首期房价款和第二期房价款尚未支付,相关合同义务仅履行了很少一部分……酌情判卖方赔偿损失10万元”。
在房屋买卖中,若买方投入成本小,法院支持赔偿的力度也相对较小。若买方能证明自己已支付大部分房款,积极履行相应合同义务,此时卖方违约,将使买方承受较大损失,买方诉求赔偿也将得到法院较大程度的支持。
(三)签订合同时至买方知悉卖方违约事实的时段长
上海(2016)沪0117民初12251号判例认为,“虽然房价快速上涨,鉴于卖方在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即表示不愿出售系争房屋……综合考虑后……本院认为双倍返还定金已足以弥补买方损失,买方不能再另行主张损害赔偿”。
1、若上述时段过短,买方在获悉卖方有违约事实后,且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否则,买方可主张自己买到房的目的无法实现),完全可以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如自行购买其他房屋),法院会支持较小部分赔偿;
2、若上述时段过长,因:(1)买方已全身心投入该交易,并相信所购房屋预期增值将由自己享有,若被违约将蒙受较大损失;(2)卖方此时违约主观恶性较大,如果没有予以较大惩罚,等于鼓励卖方钓着买家待价而沽,随意违约,不利于交易公平。
因此,法院可以支持较大部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