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桂荣律师

  • 执业资质:1120120**********

  • 执业机构:天津致信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交通事故

发布者:孙桂荣律师|时间:2018年07月23日|分类:交通事故 |38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2017年9月22日15时50分,被告驾驶小型客车,沿东丽区兴业道夏荷轩附近由北向东左转掉头时,遇原告骑电动自行车沿兴业道由东向西驶来,被告车辆前部与原告车辆右侧接触,致车辆损坏及刘海波受伤的交通事故。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东丽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被告系肇事小型客车的所有人,其向被告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本事故属于该保险理赔范围,事发后,原告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为:骶骨骨折。

   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赔偿未果,经过代理律师的努力争取,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律师在诉讼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