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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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XX诉刘XX合伙协议纠纷一案

发布者:石磊律师|时间:2020年07月14日|分类:公司解散 |486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蒲XX诉李XX合伙协议纠纷一案,青山法院定于2019年8月30日开庭,蒲XX要求刘XX支付分红款,未送货余款、质保金、货品共计410300元,刘XX委托律师应诉。

       《合伙协议》签订的主体为被告及原告,并不涉及家具经销部,该经销部为被告依法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在法律上为独立的主体,故原告无权对经销部进行解散或者清算。

3、如涉及相关诉讼,应准备好相应的收据凭证等证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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