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呢,来分享一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主要有这么几种办法。
首先是约定管辖,也就是约定优先原则。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是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能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这些跟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不过可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要是合同里的管辖协议是格式条款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要是经营者用格式条款跟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又没采取合理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那消费者说这个管辖协议无效,法院是会支持的。
其次是法定管辖。
一般的合同纠纷呢,因为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特殊的合同纠纷也有不同规定。
保险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还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运输合同纠纷呢,因为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承揽合同纠纷呢,加工行为地是合同履行地,但是合同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那就另当别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