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拆迁、动迁中“三块砖头”的含义
所谓“三块砖头”,是一种通俗说法,其在法律上的概念是指房屋价值补偿。由于该补偿包括三块内容,所以民间叫法“三块砖头”。
一、“三块砖头”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本条规定的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是现行法律法规中对于“三块砖头”规定的立法位阶最高的法律规定。
另外,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
(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补贴和奖励)征收居住房屋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按照本细则规定给予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下补偿、补助;(一)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二)价格补贴;(三)特定房屋类型的套型面积补贴;(四)居住困难户的保障补贴;(五)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上述规定中的(一)、(二)、(三)所包含的补偿项目内容就是“三块砖”,具体而言,包括房屋评估价格、房屋价格补贴和房屋套型面积补贴。
二、“三块砖头”的具体计算方法
1. 评估价格
(1)公房评估价格=(评估单价或者评估均价两者较高者)×建筑面积×80%;
(2)私房评估价格=(评估单价或者评估均价两者较高者)×建筑面积;
2. 价格补贴:
价格补贴=评估均价×补贴系数×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补贴系数不超过0.3,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目前上海市黄浦区、徐汇区、杨浦区的补贴系数一般为0.3。
3. 套型面积补贴
套型面积补贴=评估均价×补贴面积。
特别情形: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增加套型面积补贴。套型面积补贴按照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计户补贴,每证补贴面积标准不超过15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目前上海市黄浦区、徐汇区、杨浦区、虹口区的套型面积补贴一般为1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