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欠税后能不能躺平?
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如果出现以下6种行为,将会被认定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逃避追缴税款,司法机关将按照逃避追缴欠税罪追究刑事责任。(一)放弃到期债权的;(二)无偿转让财产的;(三)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四)隐匿财产的;(五)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六)以其他手段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在此建议企业及个人,在产生欠税后应当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尽力清缴欠税,如一时难以清缴可申请延缓或分期缴纳欠税,切勿自作聪明,千万不要有以上6种私下转移或者隐匿财产以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