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被查处,躺平行不行?
根据2024年3月20日施行的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在公安机关立案前,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的期限或者批准延缓、分期缴纳的期限内足额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全部履行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一旦被发现有偷税行为,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在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之前,一定要尽快补缴税款、滞纳金,并缴纳罚款,如无法在规定限期内缴清的,应当积极向税务机关申请延缓缴纳或分期缴纳,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此时千万不要躺平,更不要消极抵触,一旦案件以“逃税罪”移送公安机关,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两害相权取其轻”,相信大家应该明白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