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
再审申请人武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被申请人陈*运、谢XX、陈XX、原*、王XX、朱XX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郑民二终字第1088号民事判决,向河南省高院申请再审。
河南省高院再审认为,本案**公司未参加一、二审诉讼,原审法院未对**公司与XX公司、陈*利之间系何种法律关系等基本事实进行过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撤销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郑民二终字第1088号民事判决及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3)开民初字第3018号民事判决,将本案发回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重审。
律师点评:
申请案件再审,除事实部分要严格审查外,更要严格审查原审法院的审判程序问题。很多案件的送达程序或多或少都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当事人往往被上了被执行人名单,才知道还有诉讼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是每个人都要做的功课。发生在别人身上往往不以为然,只有发生自己身上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样往往已置自身于十分被动的地位,毕竟推翻原审判太难了,往往要耗费很大的精力和成本,且结果并不一定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