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伟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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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2年,自动离婚?错!!!

发布者:许伟鸿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6日|分类:婚姻家庭 |214人看过


                           分居2自动离婚!!!

很多人为会认为夫妻只要分居2就视为自动离婚甚至都不用去办理离婚也不用去法院诉讼直接就视为离婚为什么分居两年自动离婚这个错误观念如此的深入普通百姓的头脑中呢

律师分析

我们先来看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四)项的描述:“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明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但是,这一项法律规定,实际上是把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也就是说,这是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之一,而不是意味着分居满两年就会自动离婚。

对于这一错误的认识,我们需要注意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分居满两年并不是离婚的必然理由。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分居的原因是有许多种的,例如夫妻一方外出务工或双方均外出且在不同地方务工导致的分居。这是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的。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导致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使用。

第二、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只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其中一个因素。法院判决夫妻双方是否离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案件的证据进行一个综合的评判后才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第三、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或两年以上都是不能自动离婚的。在我国不论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多久,都是不能自动离婚的,这一观点是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的。

另外,根据《民法典》规定登记离婚给予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制度的设置,对于那些处于冲动期的夫妻双方而言,起到一个很好的缓冲期,能够让因冲动而做出不理智行为的当事人得到重新思考的时间,达到稳定婚姻关系,维护家庭关系和谐的目的。 

总之,在我国只有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途径解除婚姻关系,不存在分居满两年自动离婚这一说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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