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丽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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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可以抵消的债权有什么

发布者:宋丽平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6日|分类:债权债务 |525人看过


 一、法律规定可以抵消的债权有什么

  (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

  (三)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四)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五)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二、不得用于抵消的债务有什么

  (一)性质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二)法律规定不得抵消。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此种债务如允许抵消,有违公序良俗;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

  (三)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

  三、债务抵消和抵销有什么区别

  (一)构成要件不同:

  抵销的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互付的债务,必须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

  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4、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

  抵消的要件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二)效力不同:

  抵销的效力主要表现在:双方当事人所负债务全部或者部分消灭。抵销具有溯及效力。

  抵消权为形成权,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消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也不以诉讼上裁判为必要。抵消的方式也无限制,抵消的意识表示发出后,不得撤回。

  (三)依据不同:

  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

  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双方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互负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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