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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该如何处理

作者:耿正义律师时间:2026年04月0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0次举报
2026-04-06

承租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该如何处理?

金钱债权执行中,承租人认为其对作为执行标的物的不动产享有租赁权的,应当在拍卖程序中主张优先购买或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向执行法院主张权利,其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如果执行法院作出的异议裁定否定承租人租赁权的成立或存续的,承租人应当另行提起诉讼确认其租赁权的成立或存续。

耿正义律师,工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具有一级建造师及监理工程师资格。曾在房地产、施工企业集团及A股上市综合类公司先后担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衡水
  • 执业单位:河北泽诺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31120********77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保险理赔、劳动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
河北泽诺律师事务所
1131120********77 工程建筑、保险理赔、劳动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