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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涉及房产的哪些情况需要办理公证

发布者:吕泊岑律师|时间:2020年02月24日|分类:房产纠纷 |421人看过


一、房产公证的类型

 

1、房产继承公证,也就是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 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 进行身份确定, 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 所出具的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2、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应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公证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3、赠与房产公证

 

房产赠与,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二、哪些情况要进行房产过户公证?不是所有房产过户都要办理公证的,比如商品房买卖进行房产过户时一般就不用公证,同样二手房交易过户一般也不需要公证,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实务中以下四种情况需要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办理过户。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应当先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除了提供相应的材料外,继承权公证书不能缺少。

 

2、赠与房产办理过户。赠与人要办理《赠与公证书》,而受赠人也要办理《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者是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只有取得公证过的赠与证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

 

3、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首先遗嘱要经过公证,并且在遗嘱生效后,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在根据遗嘱内容分割遗产时,对于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也需要经过公证,然后才能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4、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该房产买卖协议也必须经公证部门公证后,才能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律师建议:随着政策法规的变化,涉及房产的强制公证范围正在逐步缩小,但是遇到房产遗嘱或赠与可能产生争议的情况,审慎起见建议还是及时办理公证,公证遗嘱效力强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公证的赠与协议一般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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