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名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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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南晨晖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人身损害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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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可以约定债务都由一方承担吗?

发布者:曾名洋律师|时间:2022年10月12日|分类:债权债务 |1065人看过


实践中,许多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往往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对外负有债务的,由男方或女方一人自行承担”。那么,离婚时,双方约定债务全部由一方承担的协议有效吗?

  网友咨询:

  离婚时可以约定债务都由一方承担吗?

  律师解答:

       可以。

  离婚时,夫妻之间可以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样,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有效,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

  但应当说明的是,该债务承担约定只对夫妻内部有效,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倘若离婚协议中涉及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就该夫妻共同债务向离婚协议双方的任何一方主张权利,而不受上述离婚协议相关约定的限制。

  律师补充:

  如果根据离婚协议约定由一方承担还款责任,实际却由另一方进行了清偿,那么实际清偿的一方可以基于上述离婚协议约定向对方行使追偿权。

  离婚后的夫妻双方,倘若面对第三方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时,不能简单地以有离婚协议约定作为抗辩理由,而应从债权人主张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等进行有效抗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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