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协议离婚是需要签署离婚协议的。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那么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呢?怎样才会生效呢?原则上离婚协议是不需要公证的,离婚协议只有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时候,在民政局签署备案才会生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并且,在民政局备案登记的离婚协议是不允许更改的,双方一定要考虑好风险后再进行登记备案,最好还是通过律师书写离婚协议,避免此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