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梅姗律师 时间:2021年10月27日 58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王某为丁某(梅姗律师代理)的儿媳,丁某72岁,年事已高,双方在日常生活中,常因家庭琐事多次发生争吵,派出所多次调解无效,2020年8月的一天,双方再次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王某用手推丁某胸部,导致丁某摔倒,经鉴定,丁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王某应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案件结果)
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赔偿丁某各项损失34474.73元。
(律师点评)
清官难断家务事,不管双方是什么关系,也不论双方之间的矛盾有多么不可调和,但动手打人的始终是不对的,何况对方已是72岁的老人,轻伤二级已经达到的刑事立案的标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无知不是触碰法律底线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