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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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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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具有时效性,当心借出去的钱要不回!

发布者:梅姗律师 时间:2021年10月26日 66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情况)

韩某(梅姗律师代理)与郑某系多年好友,2015年5月起郑某常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韩某借款,韩某出于信任便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式共向郑某转款17万元,但双方并没有写下借条或欠条,后郑某便消失不见,2019年12月10日,韩某多方寻找才找到郑某,随即郑某写下一份10万元的欠条给韩某,便再次消失,韩某无奈便诉至法院。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郑某在判决生效10日内偿还韩某借款10万元,并案6%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律师点评)

本案借款为17万,为什么法院仅判决了十万,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为3年,超过三年未起诉,就散失了胜诉权,也就是说,对方可以用时效抗辩,不用还款,法律也是支持时效抗辩的,所以本案中,虽然本金确实是17万,但因在2019年的欠条中,郑某仅写了10万元的欠条给韩某,也就是在经过3年的时效后,郑某仅认可了10万的欠款。

综上,大家在出借款项时,一定要让对方给出具一份借条,在时效快要经过时,让对方重新出具新的借条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中断时效。

梅姗律师,曲靖本地人,毕业于云南大学,现为云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领域(民商事诉讼领域):婚姻家庭纠纷、债权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曲靖
  • 执业单位:云南宜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30320********9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