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雨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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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遗嘱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者:王雨主任律师|时间:2023年03月30日|分类:继承 |377人看过


1)订立遗嘱必须按照前述法定的形式及要求订立,否则订立的遗嘱无效。

2)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否则订立的遗嘱无效。

3)遗产范围必须明确,遗嘱中未明确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4)遗嘱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也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与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否则将导致见证无效从而导致遗嘱无效。

5)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将导致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6)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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