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泳君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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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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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借名买房引发的诉讼

发布者:【康泳君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8年10月12日|分类:债权债务 |395人看过

A小姐欲购买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XX房的房屋,但因无购房资格,后找到B先生(B先生为A小姐亲戚)协商,双方形成口头约定,同意以B先生名义买下上述房屋,购房所有费用由A小姐支出,待A小姐取得购房资格后将房屋过户给A小姐。2015年11月13日,以B先生名义签订《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2015年11月20日又以B先生名义签订《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从2015年9月24日起至2015年10月期间,A小姐先后通过刷卡、转账及现金支出购房款及购房所需费用共701783元。
A小姐将款项打到B先生账上后,B先生竟私自将款项转出自用,导致银行无法按时划扣按揭款。A小姐多次希望与B先生协商,要求其不要挪用款项,按时还贷,B先生均拒绝配合。因按揭扣款不成,银行已经起诉B先生并查封该房屋。
后A小姐找到本律师提起诉讼,本律师接受委托后随即开展工作,整理证据,到法院立案起诉要求被告返还原告支出的购房款及相关费用,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期间产生的利息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最终,法院判决全部支持我方主张。目前案件在执行阶段,等待房屋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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