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分享泽良刑事团队在三明代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通过从犯认定、非吸金额核减、退赃退赔与投资人谅解等核心策略,成功将检察院原量刑建议从七年减至三年六个月。本案充分展现了泽良刑事团队在金融犯罪领域精准辩护与化解群体性矛盾的专业能力。
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吴某(化名),系三明市某县投资理财公司业务员,中专学历,经朋友介绍进入公司工作,主要负责向中老年客户推销公司理财产品。2022年至2024年间,吴某按照公司统一话术和提成方案,向50余名投资人吸收资金共计1200余万元,个人获得提成约25万元。2024年6月,公司实际控制人携款潜逃,投资人集体报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吴某刑事拘留,后执行逮捕。
吴某丈夫在外地打工,家中尚有两位老人和一个正在读初中的孩子。若吴某被判处七年实刑,家庭将彻底破碎。公安机关将吴某认定为"直接责任人",初步量刑建议七年。家属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委托泽良刑事团队介入。
二、法律分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量刑关键在于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吸收资金数额的认定以及退赃退赔情况。本案存在三大辩护空间:
第一,主从犯认定。 吴某仅为公司底层业务员,按照公司统一方案执行,不掌握资金去向,不参与公司决策,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
第二,吸收金额与个人责任金额的区分。 公安机关将吴某经手的全部1200余万元均认定为其个人吸收金额,但其中大量资金系客户主动续投、其他业务员转介客户,不应全部计入吴某个人责任。
第三,退赃退赔与投资人谅解。 若能退缴个人全部提成并取得部分投资人谅解,结合从犯认定,存在大幅减刑的法定基础。
本案最不利情形为认定直接责任人、金额1200万元、量刑七年;争取空间在于从犯认定、金额核减、退赃谅解。
三、泽良刑事团队代理策略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启动一体化团队协作机制,制定"责任切割+金额核减+矛盾化解"综合方案:
(一)从犯认定的证据突破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全面查阅公司组织架构、工资表、提成方案、会议记录等材料,发现吴某仅为普通业务员,无管理职权,不参与公司资金调配,其吸收的资金全部进入公司指定账户,个人仅按固定比例获取提成。团队提出书面辩护意见:吴某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二)吸收金额精准核减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对吴某经手的50余名投资人进行逐一梳理,发现其中12名投资人系公司其他业务员开发后转交吴某维护,对应金额约300万元;另有8名投资人系到期后续投,重复计算金额约150万元。团队向检察机关提交《吸收金额核减申请书》及投资人证言,成功将吴某个人责任金额从1200余万元核减至750万元,直接降低量刑档次。
(三)退赃退赔与投资人谅解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协助吴某家属筹集资金,全额退缴个人提成25万元,并代表吴某向投资人真诚道歉。针对部分情绪激动、损失惨重的投资人,团队律师多次上门沟通,从"吴某也是受害者、已被羁押""退赃有助于挽回部分损失"等角度耐心疏导,最终促成15名主要投资人出具《谅解书》。团队将退赃凭证、谅解书一并提交检察机关,作为量刑协商的核心依据。
四、案件结果
2025年1月,三明市某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吴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远低于检察院最初七年量刑建议。吴某表示不上诉,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家庭。案件处理周期约七个月。吴某家属向泽良刑事团队赠送锦旗,感谢团队"在绝望中给了全家希望"。
五、泽良刑事团队核心优势复盘
精准阅卷,证据突破: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从公司工资表和提成记录中发现吴某的普通业务员身份,成功推动从犯认定,直接降低基准刑50%。
集体智慧,多律师协作: 本案由3位律师分别负责阅卷、投资人沟通、检察官协商,团队协作确保辩护策略无死角。
认罪认罚后的再突破: 在认罪认罚框架下,通过从犯认定与金额核减的双重突破,实现量刑从七年降至三年六个月。
六、律师建议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往往涉及众多投资人,社会矛盾尖锐。业务员层级人员虽非主犯,但面临金额巨大、量刑沉重的风险。建议家属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完成从犯认定、金额核减、退赃退赔等关键工作。切勿因"只是打工"而忽视法律风险,更不可在案发后逃避退赃,积极的退赔态度是争取从宽处理的核心要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