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分享泽良刑事团队在杭州代理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通过主观不明知抗辩、涉案金额精准核减、在校学生从宽情节等核心策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本案充分展现了泽良刑事团队在网络犯罪细分领域的一体化团队协作与证据突破能力。
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陈某(化名),系杭州某高校大三学生,平时兼职家教补贴生活。2025年3月,陈某在网络兼职群看到一则"银行卡租借,日结500元"的广告,因手头拮据,在对方承诺"仅用于正常走账、绝对合法"的情况下,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及手机银行出借给对方使用三日。随后,陈某银行卡内流水高达800余万元,涉及全国多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十余起。2025年4月初,杭州市某区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陈某刑事拘留,羁押于杭州市看守所。
陈某父母均为普通工薪阶层,得知儿子被刑拘后心急如焚。他们最初认为"孩子只是借卡,没直接骗人,应该没事",但随着了解到帮信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在校学生留下案底将彻底断送前途,全家陷入极度焦虑。公安机关初步认定陈某涉案流水800余万元,属于"情节严重",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量刑预期不容乐观。
二、法律分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客观上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且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本案争议焦点集中在三个层面:
第一,主观"明知"的认定问题。 陈某作为在校大学生,社会经验有限,对方以"正常走账"话术诱导,其是否真正具备"明知"他人实施犯罪的主观故意,存在重大辩护空间。
第二,涉案金额认定是否合理。 公安机关将两张银行卡全部流水800余万元均认定为涉案流水,但其中是否存在陈某本人合法资金、是否存在重复计算、是否所有流水均与信息网络犯罪相关,需要逐项核查。
第三,从宽情节的适用空间。 陈某系初犯、偶犯,在校表现良好,若能够认定其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存在争取不起诉的法定基础。
本案最不利情形为检察院认定情节严重,建议判处一年左右实刑;但争取空间在于主观明知证据薄弱、身份特殊、退赃退赔态度积极。
三、泽良刑事团队代理策略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立即启动一体化团队研讨机制,制定三步走辩护方案:
(一)全面阅卷,逐项核查流水明细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调取全部卷宗及银行流水,逐笔核对800余万元流水的来源与去向。经细致梳理,发现其中存在三笔共计12万元的资金系陈某本人生活费及家教收入,另有部分流水系测试流水,与犯罪活动无关。团队立即制作《涉案金额核减意见书》,提交检察机关,成功将认定流水从800余万元核减至760余万元,并指出部分关联案件证据链不完整。
(二)主观不明知抗辩与证据链突破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多次会见陈某,详细还原其被诱骗的全过程。团队发现,招募方与陈某的聊天记录中明确使用了"正规兼职""合法走账"等诱导性话术,陈某从未获得明显超出正常兼职报酬的收益(三日共计1500元,并非高额暴利)。结合陈某在校学生的身份、无前科记录、未参与后续分赃等情节,团队提出书面辩护意见:陈某主观上不具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不符合帮信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三)认罪认罚与不起诉协商并行
在坚持无罪辩护的同时,泽良刑事团队律师积极与检察官沟通,表明陈某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1500元、愿意配合公安机关追查上游犯罪。团队援引《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浙江省相关从宽指导意见,强调对在校学生、初犯偶犯应当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经三轮沟通协商,检察机关最终采纳辩护意见。
四、案件结果
2025年6月,杭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陈某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不需要判处刑罚。陈某在毕业季前重获自由,学籍得以保留,未来就业不受案底影响。从刑拘到不起诉决定,案件处理周期约两个月。陈某父母专程向泽良刑事团队赠送锦旗致谢,感慨"是泽良团队保住了孩子的前途"。
五、泽良刑事团队核心优势复盘
精准阅卷,证据突破: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从数百页流水记录中发现12万元合法资金及测试流水,成功推动涉案金额核减,为不起诉奠定基础。
集体智慧,多律师协作: 本案经4次集体研讨,3位律师分别负责阅卷、会见、检察官沟通,充分发挥一体化协作优势。
本地深耕,熟悉司法: 泽良刑事团队依托杭州分所,熟悉杭州地区检察机关对帮信罪案件的审查尺度与从宽政策,沟通精准高效。
六、律师建议
涉嫌帮信罪后,家属切勿抱有"只是借卡,问题不大"的侥幸心理。帮信罪已成为我国第三大罪名,在校学生群体更是高发。建议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全面阅卷、精准核减金额、争取"少捕慎诉慎押"政策适用。选择律师时,应重点考察其是否专注网络犯罪辩护、是否有不起诉成功案例、是否具备团队协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