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分享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在杭州地区代理的一起涉及离婚损害赔偿和财产多分的离婚纠纷案例。面对男方存在重大过错且恶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团队通过精准的法律适用和有力的证据呈现,成功为无过错方争取到离婚损害赔偿和在财产分割中的倾斜保护,实现了对无过错方权益的双重法律保障。
一、案例背景
当事人赵女士,39岁,杭州某金融机构中层管理人员,与丈夫吴某结婚11年,育有一子(9岁)。婚后双方购置杭州拱墅区房产一套(市值约520万元),另有存款、理财产品等约120万元。吴某经营一家小型贸易公司,收入不稳定但应酬频繁。
2023年下半年,赵女士发现吴某与一名女性存在不正当关系,且吴某频繁以"业务招待"名义高额消费,实际上多为与第三者共同出游、购买奢侈品等支出。经初步统计,吴某在半年内通过公司账户和个人账户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约35万元。更让赵女士痛心的是,吴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生子漠不关心,长期不回家,孩子生病、学校活动均不参与。
赵女士与吴某沟通无果,吴某反而指责赵女士"不懂风情""管得太宽"。心灰意冷之下,赵女士决定离婚,并委托泽良海豚婚家团队代理诉讼,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和在财产分割中多分。
二、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两个重要的法律问题:一是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二是恶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在财产分割中的法律后果。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吴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且长期不履行家庭义务,对配偶和子女漠不关心,构成"其他重大过错",赵女士作为无过错方有权主张损害赔偿。
关于财产分割中的倾斜保护,《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吴某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与第三者的不正当消费,属于典型的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
关于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应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确定。吴某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且存在道德过错,不宜由其对子女进行直接抚养。
本案的难点在于:一是需要证明吴某存在"重大过错",尤其是"不正当关系"的证据收集需要合法合规;二是需要证明吴某的消费行为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而非正常经营支出;三是需要合理确定损害赔偿金额和财产多分比例。
三、代理策略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接受委托后,制定了"损害赔偿+财产多分+抚养权争取"三位一体的诉讼策略。
在过错证据收集方面,团队指导赵女士通过合法途径固定证据。首先,收集吴某与第三者的微信聊天记录、共同出游的照片和视频、酒店消费记录等,证明双方存在长期不正当关系。其次,收集吴某长期不回家的证据,包括小区门禁记录、邻居证言、孩子学校活动的签到记录等,证明其未尽家庭义务。再次,收集吴某对婚生子漠不关心的证据,包括孩子生病时的就医记录(仅赵女士陪同)、学校家长会的缺席记录、孩子向母亲表达"爸爸不关心我"的聊天记录等。
在挥霍财产证据收集方面,团队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吴某名下银行账户和公司账户的流水明细。调查发现,吴某在半年内有多笔大额消费:某高端酒店消费8万元(与第三者共同入住)、某奢侈品店消费12万元(购买女包、首饰等,收货地址为第三者住处)、某旅行社消费15万元(境外双人游)。这些消费均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且发生在吴某与第三者保持不正当关系期间,明显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在损害赔偿主张方面,团队结合吴某的过错程度、本地生活水平、赵女士遭受的精神痛苦等因素,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金15万元。在财产分割方面,团队主张考虑到吴某的挥霍行为,其应少分夫妻共同财产,建议按照赵女士60%、吴某40%的比例分割。
在抚养权争取方面,团队从吴某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存在道德过错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赵女士有稳定工作和良好教育背景等角度,论证婚生子应由赵女士直接抚养。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充分发挥标准化节点管控和主动式进程告知的优势,在关键证据调取、庭审准备等重要节点,均向赵女士进行详细通报和解释,让她对案件走向有清晰预期。
四、案件结果
杭州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
准予赵女士与吴某离婚;婚生子由赵女士直接抚养,吴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至子女年满18周岁;拱墅区房产归赵女士所有,赵女士向吴某支付房屋折价款100万元;存款及理财产品扣除吴某挥霍的35万元后,剩余85万元由赵女士分得60%(51万元),吴某分得40%(34万元);吴某向赵女士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12万元;吴某挥霍的35万元,由吴某向赵女士补偿17.5万元。
综合计算,赵女士实际获得的财产份额和补偿远超平均分割比例,且获得了离婚损害赔偿金。吴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客户反馈
赵女士在判决生效后表示:"这段婚姻让我伤透了心,但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帮我争取到了应有的公道。不仅财产上我得到了保护,那笔损害赔偿金更是对我这11年付出的一种认可。现在我和孩子有了稳定的生活,我也终于可以放下过去,重新开始。"
赵女士特别赞赏团队的专业和细致:"律师们把每一笔可疑的消费都查得清清楚楚,让法官看到了对方是怎么挥霍我们共同财产的。他们的工作不仅仅是打官司,更是在帮我讨回一个公道。"
六、律师建议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针对离婚损害赔偿和财产多分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注意收集对方过错证据。聊天记录、消费记录、照片视频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但务必通过合法途径获取,避免侵犯他人隐私导致证据无效。
第二,及时制止对方挥霍财产。发现对方有大额异常消费时,应尽快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财产进一步流失。
第三,离婚损害赔偿金额要合理。法院支持的赔偿金额通常不会太高,其主要作用是抚慰无过错方、惩罚过错方,不应寄予过高期望。
第四,重视子女抚养权的争取。对方存在过错行为往往也是争取抚养权的有利因素,应充分收集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