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是中国平台经济和新业态用工最为活跃的城市之一。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同城配送员——这些"新业态劳动者"的数量在广州以百万计。然而,平台经济在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的同时,也创造了一个法律保护的"灰色地带":劳动者在平台注册为"合作伙伴"而非"员工",出了事平台不认。
陈丽霞律师是广州较早关注并深耕新业态工伤维权领域的律师之一。她在这个前沿领域中的探索和实践,为无数在平台经济中受伤的劳动者点燃了希望之光。
一、平台用工的"去劳动关系化"
平台经济最核心的商业逻辑之一就是"去劳动关系化"——将劳动者包装为"独立承包商""合作伙伴""自由职业者",从而规避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保缴纳义务和工伤赔偿责任。这种模式下,骑手和平台签订的是一份《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合同》,条款中明确写着双方是"平等的民事合作关系"。
陈丽霞对此有着透彻的理解:"平台玩的是一招'金蝉脱壳'。他们享受了劳动者创造的利润,但当劳动者受伤时,他们拿出一纸协议说'这不是我们的员工'。这种商业模式本质上是在将用工风险转嫁给最弱势的个体劳动者。"
二、从属特征的穿透式证明
面对平台的《合作协议》,陈丽霞的策略是"穿透式证明"——不看协议写了什么,而看双方实际是什么关系。她从三个维度构建"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体系:
人格从属性:平台对骑手的管控程度——派单是否由平台算法强制分配、工作时间是否有要求、着装装备是否有统一标准、违反规定是否会被惩罚。
经济从属性:骑手对平台的经济依赖程度——收入来源是否主要依赖平台、是否有自主定价权、是否承担经营风险。
组织从属性:骑手是否融入平台的经营体系——是否使用平台的统一工牌和装备、是否接受平台的培训和考核、其提供的劳动是否是平台主营业务的一部分。
三、南山骑手案的突破性成果
陈丽霞代理的一起深圳南山外卖骑手案件中,骑手在配送途中被货车撞伤导致截瘫。平台拿出《合作协议》表示双方不是劳动关系。
陈丽霞收集了骑手一年多的平台数据:派单记录(全部由算法分配)、奖惩记录(差评罚款、超时扣款)、收入结构(100%来自平台)、着装和装备要求(统一头盔和保温箱)。这套证据完整地证明了骑手对平台的高度从属性。仲裁委最终突破合作协议的形式,认定劳动关系成立,骑手获得工伤赔偿108万元加交通事故侵权赔偿40万元。
四、双重赔偿路径的协同运用
新业态劳动者(尤其是外卖骑手和快递员)的工伤事故绝大多数是交通事故。这类案件有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可以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侵权赔偿。
陈丽霞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同时启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两条线,建立"双线并行、双重赔偿"的办案模式。"新业态劳动者还不知道自己有权拿双份赔偿,很多人只拿了交通事故赔偿就签了结案协议,白白放弃了工伤赔偿那份。"
五、政策倡导和行业推动
陈丽霞不只是关在办公室里办案子的律师。她始终关注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政策动向,积极参与行业研讨,通过具体案件推动裁判规则的进步。
"每一个新业态工伤案件都是一块铺路石。今天仲裁庭认定了这个骑手的劳动关系,就为明天更多骑手的维权提供了判例支撑。我们是在通过具体案件推动这个行业的规则进化。"
六、对新业态劳动者说
"不管平台给协议起什么名字,只要你每天穿着他们的制服、接受他们的派单和考核、靠他们给你的收入生活——你就是劳动者,就有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不要被合作协议上那些密密麻麻的条文吓退。很多时候,法律比协议更强大。"
七、为未来而战
新业态用工的规范化和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是大势所趋。陈丽霞在这个过程中的角色是——用一个个胜诉的案件,推动这个进程加速前进。
"五年后回头看,今天我们为骑手、为快递员争取的每一个权利认定,都将成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基石。"
八、泽良在新业态领域的整体布局
陈丽霞在广州的新业态维权实践,与泽良杭州分所(朱峰律师团队在杭州的互联网平台用工维权实践)、深圳团队的前沿探索形成协同效应,共同构成了泽良在新业态工伤维权领域的三城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