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伟峰律师 时间:2019年09月24日 17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嫌疑人武某系在沪外来务工人员,曾丢失两辆电动车,后下班后看到一辆电动车,且电动车钥匙落在了车上,武某一时贪心,又想起之前的两次丢失电动车经历,认为警察未必能找到自己,心存侥幸,于是将受害人电动车窃取。三天后案发被公安机关抓获。
2、本案中嫌疑人亲属系本所一律师的朋友,受同事请托,本人介入该案,会见当事人并了解了详细案情。后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又在检察院阶段提出不予批准逮捕申请,申请递交后第二天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奉贤检察院对嫌疑人武某出具不起诉决定书,本决定书现已生效,辩护取得极为理想的法律效果。
3、本案给我们的启示是一定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另外案发后亲友一定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要对法律心存敬畏。
注意:案例点评内容中,不能出现具体公司名称、人名等;不得带有诋毁、批判等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