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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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宅被占20年终腾退:从“鸠占鹊巢”到“无处可赖”,律师如何用法律利剑为精神障碍当事人夺回家园?

发布者:王艳翠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14日 317人看过 举报

2026-04-14

律师观点分析

一、 案件经过

这是一场关于祖宅归属的持久战。当事人(以下简称“张三”)是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长期在强制治疗机构生活。他的祖宅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某村457号。

历史遗留的困局:

2000年,在张三被强制医疗期间,原审被告A公司(村委会)以监护人名义,将张三的宅基地及房屋转让给了上诉人毕某、王某红(以下简称“李四一家”)。李四一家并非该村村民,双方签订了《宅基地转让申请表》。随后,李四一家在院内居住了近20年,并对房屋进行了翻建和扩建。

律师的破局之战:

张三的法定代理人委托了王艳翠律师团队介入。面对李四一家“已居住20年”、“已翻建房屋”、“基于对政府批复的信赖”等抗辩理由,王艳翠律师抓住了案件的核心法律痛点:宅基地流转的合法性

她主张A公司无权处分张三财产,且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宅基地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应属无效。在后续的执行阶段,面对李四一家关于“腾退房屋范围”的恶意纠缠,王艳翠律师再次通过专业的法律论证,击碎了对方拖延执行的幻想。

二、判决结果

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及执行异议复议,最终 王艳翠律师团队大获全胜。法院完全采纳了王律师的代理意见。

1. 确认无效:法院认定李四一家与A公司(村委会)签订的《宅基地转让申请表》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2. 腾退返还:判决李四一家将位于海淀区某村457号院内的北房三间及南房腾空,交付给张三

3. 执行终局:面对李四一家提出的“原南房已灭失,不应腾退现南房”的执行异议及复议,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强制要求李四一家腾退现南房。

三、案件心得

这起案件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的房产损失,更体现了律师在处理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及执行攻防战中的专业素养。

1. 穿透迷雾,直击法律本质:

面对长达20年的非法占有和复杂的政府历史批复,王艳翠律师没有陷入事实的纠缠,而是死死咬住“宅基地禁止向非集体成员转让”的法律红线。无论时间多长、无论是否有政府批复,只要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即无效。这是律师专业度的体现。

2. 为弱势群体发声的担当:

当事人张三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长期无法发声。王艳翠律师团队通过法律手段,不仅确认了合同无效,更成功要求腾退房屋,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居住权和财产权。

3. 执行阶段的“以静制动”:

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李四一家试图通过提出执行异议,玩弄“文字游戏”(声称判决书中的南房与现在的南房不是同一房屋)来拖延时间。王艳翠律师在复议程序中据理力争,指出对方已在腾退协议中签字确认,且生效判决明确指向“现有房屋”。律师的精准反击,彻底粉碎了对方的侥幸心理,确保了判决书没有变成一张“法律白条”。

结语: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在王艳翠律师的专业代理下,这处被霸占了近20年的祖宅终于物归原主,为当事人的未来生活提供了一份坚实的保障。


王艳翠律师,电话号码:15203275690(微信同号);女,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10年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专职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沧州
  • 执业单位: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920********5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
1130920********57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