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泽海律师网

法律功底深厚,法律经验丰富

IP属地:安徽

谢泽海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北京中伦文德(合肥)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255199909点击查看

离婚后财产纠纷二审,部分上诉成功,为当事人减少35000的损失

发布者:谢泽海|时间:2021年04月16日|210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上诉人(原审被告):王X,女,1985年7月10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现住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X,北京XX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XX,北京XX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鲁X1,男,1987年9月8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
上诉人王X因与被上诉人鲁X1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不服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2019)皖0104民初1055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月1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王X上诉请求:

1、撤销原审判决第二项,依法改判王X支付鲁X1车辆补偿款15577.6元或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鲁X1承担。

事实及理由: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但判决王X需支付鲁X1车辆补偿款55577.6元系计算错误,应依法予以纠正。一审法院在庭审中已经查明皖A×××××车辆系通过皖A×××××车辆置换所得,离婚协议约定车牌号为皖A×××××凯迪拉克轿车归王X所有,皖A×××××的售车款已用于支付购买皖A×××××的车辆首付款,转让价款为80000元,其中70000元以刷卡的方式直接支付给安徽XX公司,另10000元由案外人支付给王X后王X通过支付宝方式支付给安徽XX公司,一审法院在计算王X支付车辆补偿款时应当将80000元予以扣除后重新计算。

鲁X1二审辩称:

1、鲁X1与王X签订离婚协议时,针对皖A×××××凯迪拉克轿车所要表达的真实意思是将唯一且确定的车辆分割给王X所有,并没有表达愿意将同等价值的财物分割给王X。因此,鲁X1愿意给车,但并不表示愿意给钱。此外,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王X已经将该车出售,并且向鲁X1隐瞒了这一事实,该项内容所指向的车辆已经不属于双方所有,那么该项协议内容已经失去了标的物,自然也就无法发生效力。

2、王X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已经将皖A×××××车辆出售,并且购买了新的轿车,也办理了登记手续,车牌号为皖A×××××。作为共同财产的所有人,王X应当在分割财产时将这一情况告知鲁X1,并且就新形成的共同财产进行商议分割。但王X隐瞒购买新车的事实,将已经出售的旧车分割,可以认定为隐匿财产,严重侵犯鲁X1的财产知情权。一审法院未按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隐瞒部分少分或者不分给王X已经是有所照顾。如果对本案重审或改判,应当首先认定王X隐瞒财产的情节,在此基础上再对案涉财产重新分配。综上,原审判决正确,应依法驳回王X的上诉请求。

鲁X1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

1、依法对鲁X1与王X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凯迪拉克轿车一辆,车牌号皖A×××××,价值约为30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王X承担。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

鲁X1与王X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年××月××日生育一子,取名鲁X2,后双方于2018年3月29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一、双方自愿协议离婚……三、共同财产……3、女方名下的凯迪拉克车辆皖A×××××归女方所有。四、共同债权和债务。双方确认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并无共同债权、债务等内容。

2018年2月26日,王X(甲方)与安徽XX公司(乙方)签订《凯迪拉克授权销售合同》,载明:购车名称和规格为XTS精英,车辆总金额为276000元,手续费3000元,综合服务费2600元……双方约定其他条款为今交定金伍仟,提车时抵车款,不单退……SLS置换80000元等内容。后王X(借款人、抵押人)与XX公司(贷款人、抵押权人)签订《汽车抵押贷款合同》一份,载明:经销商公司名称为安徽XX公司,车辆总价为277888元,借款人首付款111155.20元,贷款本金为166732.8元,贷款期限为24个月等内容。放款日为2018年3月5日。
2018年3月4日,王X(甲方)与案外人瞿XX(乙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书》一份,载明:甲方自愿将原牌照号皖A×××××的机动车转让给乙方,并提供该车过户所需的一切证件;通过评估,双方确认该机动车的转让价为80000元;预付定金为70000元,余款10000元过户手续办好付清等内容。当日,瞿XX向安徽XX公司转款63000元。
另查,安徽XX公司出具情况说明一份,载明:王X于2018年2月26日在XXX预订一台凯迪拉克XTS精英型车辆。当天以现金方式支付5000元预订定金。王X当时有一台凯迪拉克SLS的二手车(车牌号为皖A×××××),跟4S店合作的二手车商约定以旧换新,购置新车。该置换合同于2018年3月4日签订,旧车置换80000元。新车辆车价276000元,服务费5600元,导航1888元。付款情况如下:二手车商的80000元,其中70000元以两笔(63000元、7000元)刷卡方式直接支付给4S店,剩余10000元以现金方式给王X。王X的首付款111155.20元减去定金5000元,二手车商支付的70000元,扣除导航1888元,剩余34267.2元是王X以支付宝方式付款给4S店,其中包含二手商付给王X的10000元,另王X以支付宝方式支付5600元服务费等内容。
另查,王X于2018年3月4日支付宝支付安徽XX公司5600元,10000元、4267.20元、10000元、10000元、1888元。
庭审中,王X陈述上述车辆首付款其中80000元系售车款项支付,剩余款项系王X用其母亲的钱款支付,鲁X1不予认可。

一审法院认为: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王X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车牌号皖A×××××凯迪拉克轿车,且该车在双方离婚协议中未进行分割,故鲁X1要求分割涉案车辆的诉请,予以支持。经核实,王X在婚姻存续期间支付涉案车辆的首付款111155.2元,王X辩称首付款中部分款项用其母亲的钱款支付,鲁X1不予认可且王X也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对此不予采信。鲁X1陈述王X隐匿财产,王X不予认可且鲁X1也未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对此陈述也不予采信。鉴于涉案车辆现以王X名义办理车辆贷款,该院确定车牌号为皖A×××××凯迪拉克轿车所有权归王X,王X应支付鲁X1车辆补偿款55577.6元(111155.2元×50%)。王X在婚姻存续期间因购买涉案车辆将原车牌号为皖A×××××的凯迪拉克轿车出售,结合车辆转让协议、车辆销售合同、银行流水及情况说明,车牌号为皖A×××××的凯迪拉克轿车的售车款应用于支付车牌号为皖A×××××凯迪拉克轿车的首付款,故鲁X1要求分割售车款,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

一、车牌号为皖A×××××凯迪拉克轿车所有权归被告王X,该车尚欠银行贷款本息由被告王X负责偿还;

二、被告王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鲁X1车辆补偿款55577.6元;

三、驳回原告鲁X1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计2900元,由原告鲁X1负担1450元,由被告王X负担1450元。

律师代理意见:

王X与鲁X1于2018年3月29日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双方离婚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事项经综合权衡后作出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因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车牌号为皖A×××××的凯迪拉克轿车归王X所有,故即使该车已经出售,出售的款项也应该归属于王X所有。车牌号为皖A×××××凯迪拉克轿车系王X与鲁X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

但是相关证据可以证明购买该车的款项中有7万元系王X用出售皖A×××××车辆的售车款支付,由二手车公司直接将款项转给安徽XX公司,故分割车牌号为皖A×××××凯迪拉克轿车时,应当将属于王X所有的售车款7万元予以扣除后再行分割,因另1万元售车款已由二手车公司支付给王X本人,故该1万元不应扣除。扣除后王X应给付鲁X1车辆补偿款20577.6元。原审判决在分割财产时未扣除皖A×××××车辆的售车款7万元有所不当,应予纠正。

二审判决:
一、维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2019)皖0104民初1055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车牌号为皖A×××××凯迪拉克轿车所有权归被告王X,该车尚欠银行贷款本息由被告王X负责偿还;第三项,即:驳回原告鲁X1其他诉讼请求;
二、撤销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2019)皖0104民初1055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被告王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鲁X1车辆补偿款55577.6元;
三、王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鲁X1车辆补偿款20577.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鲁X1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00元,由上诉人王X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全站访问量

    44444

  • 昨日访问量

    26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谢泽海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