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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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包括写假借条吗

作者:张立杰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29次举报



1、诈骗是否包括写假借条应当根据行为人的目的予以确定,假借条通常都是无效的。如果是伪造的借条,通过虚假诉讼侵害当事人利益的,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2、原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证据进行虚假诉讼,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3、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背公序良俗的。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欠款条怎样写才有效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欠款在书写需要注意主体、客体以及内容三大方面。

第一,在主体方面,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该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借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第二,在客体方面,借款的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第三,在内容方面,欠款的内容要明确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明确还款日期、还款方式,如有利息的,应当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最后,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免其中一方动手脚。


张立杰律师,法学学士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擅长合同纠纷。主攻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公司法、人身伤害索赔、遗产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内蒙古-赤峰
  • 执业单位:内蒙古烁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420********0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抵押担保、刑事辩护、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