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已经过去一半的时间了,一直也没有对19年的案子做一个总结:
一、通过提交辩护意见,成功使办案人不批捕及不起诉的案件如下:
1、王某和刘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不起诉)
2、陈某寻衅滋事案(不批捕)
3、朱某某强迫交易案(不起诉)
4、刘某诈骗及敲诈勒索案(不起诉)
5、啜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不起诉)
6、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不起诉)
7、张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不批捕)
8、索某某虚开发票案(不起诉)
9、阚某某非法拘禁案(不批捕)
10、韩某寻衅滋事案(不批捕)
二、通过到法庭辩护,成功使法官对被告人判处【单处罚金】及【缓刑】的案件如下:
1、姜某故意伤害案(缓刑)
2、曲某某开设赌场案(缓刑)
3、才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单处罚金)
4、张某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后通过辩护成功变更为包庇罪,最终判处缓刑)
三、通过到法庭辩护,成功使被告人刑期大幅度缩减的案件20余起。
我始终坚信,迟来的公平正义总比永远不来的公平正义要强的多!专注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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