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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想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

发布者:郝建勋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8日|分类:合同纠纷 |352人看过

通常来说劳动者都希望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有的时候的确有不想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那这种时候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呢?

如果用人单位遇到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书面督促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仍未签订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合法终止劳动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在与不愿签订合同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注意及时发出两个通知,一是书面通知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在一个月内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如果超过一个月,但不超过一年的,用人单位仍可以合法终止劳动合同,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操作方法仍然需要发出两个通知。假如超过一年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通过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尽量解决。

法律依据: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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