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彬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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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定金不要超过合同总价的多少

发布者:崔彬彬律师|时间:2022年09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263人看过


律师解答:

百分之二十。

律师解析:

1.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
2.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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