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彬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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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贷款逾期不还担保人会怎么样

发布者:崔彬彬律师|时间:2022年09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9518人看过


律师解析:

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如果贷款人不还可以强制执行。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二、如果是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和担保人任意一方履行债务,担保人必须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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