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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科生,培养非法言法语表达

发布者:江有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715人看过

首先说一下,对于这个标题,并没有写错。接下来正是要谈一下作为法科生培养自己的“非法言法语”表达的事宜。

我们作为法律人,在接受传统法学教育的时候,讲师、教授都会强调作为法律人的我们应该多用法言法语去阐述法律观点和法律问题。首先我觉得这是非常正确的。因为,法律本身,它有着一套专门的法律术语在运转,抛开这些法律术语,我们发现我们很难去说清楚一个法律观点或者法律问题。所以,从进入法学院开始,我们就开始有意识的去培养自己的法言法语的表达,渐渐地,我们通过几年学习,我们开始习惯于用法言法语去讨论法律。

但是,当我们习惯于自己用法言法语去表达法律的时候,我们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当我们面对的听众是没有学过法律的人或者只是略懂法律的人的时候,我们与听众之间出现了沟通障碍。我们知道,语言的一个最大功能就是用于沟通。我记得我曾经说过,所谓沟通,就是“不但沟,而且通”,“沟而不通”不能算是一个很好的沟通。

针对这个法律沟通的情况,我举几个例子说明。比如,当你还是一个大学法科生的时候,你在街上和一帮同学搞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的时候,你有没有发现你与老百姓沟通存在障碍;当你成为一名律师的时候,你与客户在讨论案件、分析法律方案的时候,你是否感觉到有时会出现吃力;当你成为一名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你在执法过程中,你是否感觉到与老百姓交流解释法律、政策时出现过障碍、理解上的争执。你是否曾经觉得自己认为的很简单的法律问题,不管自己解释很多遍,对方就是理解不了。(当然,不排除是对方假装理解不了。)

以上这些例子,归纳起来就是一个“单向沟通”的问题。当我们在实施上述行为的时候,我们是否注意到了这个问题,那就是你的语言表达是否能够与对方的理解能力相当。我们常常讲,隔行如隔山,确实如此。因为每一行都有自己专门研究的领域,外人是很难在短时间去理解的。所以,我们作为法律人,应该在工作、学习过程中尝试着有意识的去培养自己的“非法言法语”的表达。简单讲,就是你如何将你的专业知识转化为对方听得懂的语言进行表达,从单向沟通走向双向沟通,否则,你说得再精彩,那也是徒劳。

作为法科生,我认为在大学法学院接受法学教育的时候,应该同时意识的培养自己用“非法言法语”去表达。因为当你在毕业走向社会的时候,你面对的更多的是非法律人士,甚至是一些根本不懂法律的老百姓,当你与他们沟通的时候,你如何把你所学到的专业法律知识,用一种对方比较容易听懂的方式和语言去表达,这是考验一个法科生法学功底的实践。我想这是比用法言法语更高的一个要求,前提就是你必须真正懂得了法律本身的精髓。相反,在法律人之间,反而不需要过多的语言,往往是点到为止。为什么?因为大家曾经都是学法律的,有共同的法律基础,有很多东西不需要讲出来大家都懂。

故,法科生在具体的学习中,可以尝试用一些通俗的语言去解读法律,只有这样,当你有一天需要与非法律人士交谈沟通的时候,才能够游刃有余。借用一个词,就是提高自己的“性价比”,才能够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也只有这样,才能够揭开法律的神秘面纱,让老百姓真正感受法律,触摸法律。

作为一名律师,自认在这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希望借此文,与诸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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