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史上最牛的钉子户现身以来,舆论沸腾。
一边是业主摇旗呐喊,誓与房子共存亡,现场也开起了记者招待会;另一边是政府机关、司法部门出言谨慎,小心翼翼。
我也并非冷血动物,没有同情心。对钉子户的境况深表同情,对其维权之勇气深表钦佩。“穷人的小屋,风可以进,雨可以进,唯独国王不可以进。”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又觉得这件事有点不正常。法院的裁定书怎么变成了一张废纸?规定的拆迁期限已过,钉子户巍然不动,到底视法律为何物?法律的权威何在?
我看至少可以判他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至于拆迁到底合法与否,补偿是否合理,另案处理为妥。司法面对舆论,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应当为舆论所左右。我记得不是很准确,好像苏格拉底死前说过一句话,哪怕是错误的判决,我也应当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