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芳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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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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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归属

发布者:江芳芳律师|时间:2017年03月28日|分类:房产纠纷 |464人看过

  不知道在哪里看到的一句话“曾经我们有诗和远方,现在我们只想买房”,可见房子在我们生活中有多重要,尤其现在房子那么贵,尤其对年轻人来说几乎是倾尽所有,甚至是需要家长帮忙出资才买得起一套房,因此房产可以说是一个家庭当中非常重要的财产。也正因为房产价值大,一旦夫妻双方要离婚,房产归属是个大问题。

   

一、婚前买房

出资情况房本署名司法实践处理
一人出资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房屋属个人财产
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仍认定为夫妻一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房屋落在对方名下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双方出资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一律平分
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如果在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  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不确定,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没有统一定论。


二、婚后买房

三、父母出资买房


   以上就是江律师为大家总结的房产分割的几种情况,如果大家觉得有用的话可以收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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