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建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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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专职律师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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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要有为民服务的心态

作者:殷建征律师时间:2016年06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01次举报

《立足岗位做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

各位领导,大家好:

大思想家韩愈在《师说》中说过,“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律师”亦为“师”,担负着人民法律知识的普及及法律意识的提高。很幸运能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并在法律服务领域默默的工作几载,每当人民群众真诚的称自己为某某律师的时候,自己在思想上感到的是别人对自己的一份儿尊敬、一份儿信任,同时在内心深处,油然而生的感到责任的重大和使命的光荣。今天我倡导的主题是《立足岗位做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

《律师法》第二条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该总则决定了律师的职业本质,首要任务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最终实现全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这就要求律师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良好的心态,坚定正确的信念。

古人曰:“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律师首先要坚守“忠诚”的职业操守,这不仅要求律师必须忠于自己的当事人,更要求律师要将“忠诚”作为永远追求的信仰,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本色,自觉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至上的具体要求,把“忠诚”作为律师执业过程中的价值衡量标准,视忠诚为职业使命。

其次,律师筑牢“为民”的宗旨理念。人们常讲,“万事民为先”。对于每一位律师来说,应始终把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放在最高的位置,律师代理的案件,多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等重大权利。所以,律师的职业特点要求律师,必须认真地履责和勤勉地工作,竭尽全力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面对那被各种纠纷折磨的求助无援的眼神,作为一名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尤其作为一名律师,怎能不伸出救援之手?否则,正义何在、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精髓何在?利用自己的法学知识、为当事人服务的同时,要多一些爱心,多一些耐心,多一些慎重,切实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以便换取社会一方些许的平安,为平安和谐中国梦的实现,作出自己些许的贡献。

第三,“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学习是律师的立身之本,是律师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只有通过勤奋学习,才能使我们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明辨是非的能力,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学习也是一种能够将一切变为己用的能力。打铁还需身板硬,为了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要时刻学习、时刻充电,更新法律知识,转变思维方式,不会就学,不懂就问,为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法律服务奠定基础。

第四,立足本职工作,关注细节。“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老子这段论语恰到好处的揭示了“细节决定成败”的精神内涵。作为律师也要从细节、从小事做起。在众多的服务对象中,衣衫褴褛者有之、冠冕堂皇者众之,要抛弃三六九等的世俗观念,怀着一种服务大众的心态,平等而待之,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一次小小的接访,一个简单明了的律师建议,给当事人指明的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方向,同时给百姓树立的是社会的一份儿正义。

第五、要做敬业奉献的模范。干一行,爱一行。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是在平凡工作岗位上争创佳绩的最好诠释。要求自己,带头弘扬正气,做好表率;同时要充分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人生可以平凡,但不可以平庸;人生不一定伟大,但一定要崇高”。本着对律师工作和岗位高度负责的精神,倡导一个风清、气正的法律共同体。

各位领导,爱岗,是律师的职责;敬业,是律师的本分;青春,是我们的资本;奉献,是我们崇高的追求。律师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事业。我的青春我做主,让我们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律师服务这一平凡的岗位上,共同书写人生绚丽的篇章。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山东泰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殷建征

2016年5月


殷建征律师,三级律师职称,担任宁阳县第九届、第十届政协常委、受聘为泰安仲裁委第四届、第五届仲裁员、宁阳县人民检察院选任听...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泰安
  • 执业单位:山东泰宁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920********0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