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律师,根据您描述的问题,涉及婚姻财产处理、离婚事宜,我来回答下。
一、你 该不该离
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自由,离婚也理由,离不离是你的自由,是你的权利。有些人不结婚,有些人出于爱情、传宗接代、利益等因素考虑结婚,同样有些人因感情不和离婚,有些人因购房卖房离婚等等。严格意义来说,离不离属于非法律范畴,这个你自己判断,你做出决定了并付诸行动了,会产生法律关系的变化。
二、我们国家离婚的两种方式
我们国家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就是好聚好散,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事宜协商一致前往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即可,在2021年1月1日前,一般当天办理当天就可出证。 2021年元旦之后,民法典全面实施,其中有个冷静期制度,协议离婚也要有30天的冷静期,防止冲动。
诉讼离婚,主要针对对方不同意不愿意配合而言,司法实践中处理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民法典1079条对认定的情形做了列举和兜底,具体有(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否构成感情破裂,你可以对照下。
三、婚姻财产事宜
需要说明下,若没有明确约定,婚姻期间一方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结婚两年期间,不管老公在外赚取了多少钱,也不管你是否有收入,这些钱款中都有你的一半。同样的道理,夫妻对外产生的债权债务,也是夫妻二人的。
你提到说,“借了30多万,借给我爸十万买了房,”因此老公给你吵闹。可以理解为 你们向外出借了30万,就是你们享有对外30万的债权,至于何时收回、收的回来与否是另外回事。
你们可以向借款方催讨,主张返还,若有借条详细约定最好,可以将维权产生的费用都有借款方来承担。想必,这30万出去没有写借条,起诉也碍于面子,目前生活也遇到了些不开心的事情,才有了如上的问题。
以上供你参考,建议梳理清楚,若仅仅借款事宜,该面对勇于面对,生活还要继续,我是张律师,有问题可继续互动交流,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