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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

发布者:张彦律师|时间:2018年08月19日|分类:劳动纠纷 |489人看过


本文属湖北武汉张彦律师团队出品,作者:曾雅兰、张彦。转载请注明出处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是依据法律规定的标准和条件,以货币的方式给予劳动者的补偿,赔偿金是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给对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惩罚性的补偿措施。二者不能同时适用。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第87条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用人单位不具有劳动合同的解除权,二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行为被确认是违法的时候,此时劳动者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接受赔偿金即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第二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合情合理,不能无限放大甚至超越合理权限对劳动者设定义务,当规章制度不合法不合理,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这区别于本法第38条、46条规定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以下情形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6条:

(一)用人单位违法具有过错,劳动者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包括:

一、劳动者通知即解除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3、因用人单位使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不用通知立即解除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没有违法不具有过错,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没有违法不具有过错,因为劳动者存在客观原因,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即(n+1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没有违法不具有过错,由于用人单位的客观原因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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