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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合同

发布者:张彦律师|时间:2018年05月17日|分类:合同纠纷 |478人看过


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行使

在实际生活中合同单方解除权包括:双方约定条件下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和法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双方约定条件下的单方解除权是指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约定一些解除情形,当约定的情形发生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不必征得对方同意。

法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权是指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当事人的一方可以行使的解除权。具体的法定情形《合同法》第94条作了详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下面我们针对法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权作如下探讨:

一、针对第一种情形,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时,当事人的一方可以行使解除权。具体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通常包括罢工,骚乱等),政府行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时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可以通过延期履行实现合同的目的,对此不能行使法定解除权。只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当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而单方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这点很重要。

二、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里的主要债务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者根本性影响的部分,也就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话,单方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就无法实现。另外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而其又不愿提供必要的履行担保时, 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三、因迟延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迟延履行,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这里应当规定一个合理的期间,书面催告债务人,一般不少于准备和履行义务本身所需要的时间。

四、因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种情形主要是规定的当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的解除权,主要包括:第一,迟延的时间对于债权的实现至关重要,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合同目的就将落空,主要表现为: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超过期限履行合同,债权人将不接受履行,而债务人履行迟延。2.履行期限构成合同的必要因素,超过期限履行将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比如季节性、时效性较强的标的物,像圣诞贺卡,过了圣诞节交付,就没有了销路。第二,履行的方式违约主要表现唯:1.履行质量与约定严重不符,无法通过修理、替换、降价的方法予以补救。比如,约定交付的标的物是一级棉花,但交付的却是买方根本无法使用的等外品。2.部分履行合同,但该部分的价值和金额与整个合同的价值和金额相比占极小部分,对于另一方当事人无意义,比如,约定交付2000吨大米,只交付了1吨大米。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除了上述四种法定解除情形,还有多种情况的解除情况,例如:1.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可以解除合同;2.借款人未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方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租凭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即使承租时明知该租凭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5.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解除的条件,并不是说具备这些条件,当事人必须解除合同,是否行使解除的权利,应由当事人决定。当事人决定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具体的适用情形和法律应用可以参考:

1.彭胡与武汉双赢合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租凭合同纠纷一案 2015)鄂汉阳民三初字第00872号;

2.保亿置业(宁波镇海)有限公司与吴小亮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  2015)甬镇民初字第1209号;

3.玉环县二轻环保设备厂与洪湖市奥通电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5)台玉商初字第1928号;

4.原告苏阳与被告张宇科房屋租凭合同纠纷一案  2014)武侯民初字第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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