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腓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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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常见问题解读

作者:黄腓力律师时间:2019年01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29次举报
2019-01-11

因为经常接到很多人对婚姻方面的咨询,对一些有很多人问到但又是很基础的法律常识性问题,进行了简单整理汇总,一方面可以增强很多人对婚姻方面法律规定的了解,另一方面免去一些简单问题的咨询占用时间。

1. 如果想要离婚去哪里办理?夫妻双方不在一块怎么办?

答: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注意这里是“男女双方共同”,很多人咨询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一个地方也不想回老家办理,想图省事怎么办?这个没有办法,因为婚姻登记处要进行形式上的审查,明确是否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财产等进行签字确认,所以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要一同前去办理,而且是户口所在地,男女双方的户口所在地都可以;

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那么要求离婚的一方只能去法院起诉,很多人存在这样的错误认识,认为只要分居满两年会自动离婚,这个说法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如果没有及时诉讼离婚,在这期间又和第三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生育小孩,这样极大可能会触犯重婚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 以上两种离婚方式有什么区别?

答:不管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还是去法院诉讼离婚,最终都能达到离婚的目的,在民政局离婚可以领取离婚证,去法院诉讼离婚领取的是《民事调解书》或者《民事判决书》。

3.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

答:出现离婚的法定理由(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第一次起诉可以判离):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除此之外其它情形,法院可以视情形自由裁量:

一方被判刑,刑期较长;

一方被宣告失踪;

一方出轨情节较严重;

第二次起诉离婚(也有地方法院会以三次为标准);

4. 去法院诉讼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判离婚?

答:按照法院第一次审理的程序来讲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一般离婚案件第一次为简易程序3个月,基本是通过调解结案,在收到调解书或者判决书生效之日起,没有特殊情形要隔6个月再起诉才会受理,第二次起诉审理时间一般也为3个月,也就是如果以法院两次起诉判决离婚的计算,从第一次起诉至最后判决最长需要诉讼程序时间为12个月也就是1年时间。

5.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答: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因为考虑到哺乳问题只要女方没有重大问题原则上都会由女方抚养;

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考虑的因素比较多,比如孩子生活习惯、依赖程序、生活教育水平、父母文化水平、经济条件等,但是主要核心原则为孩子利益最大化,很多人误解为哪一方有钱经济条件好就会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其实任何一方只要能保持基本的生活水准都能抚养孩子,最重要的是孩子能够尽量少受双方离婚影响保持健康快乐成长,所以即便一方经济条件很好,但是孩子缺少基本的关爱和照顾,也会影响抚养权的归属;

十周岁以上的,考虑孩子的意愿比较多,但一方有吸毒、家暴、传染病等不适宜照顾孩子的即便孩子愿意法院也会综合考量。

6.孩子抚养费怎么算、怎么支付?离婚约定了抚养费,以后能否要求增加?

答:抚养费一般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父母的收入情况等因素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收入比较高,而另一方要求按照工资标准支付抚养费时,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抚养费一般都是按月给付,特殊情况下可以经过法院调解一次性支付;

已经离婚并且约定了抚养费标准,如果以后经过几年或者发生特殊情况,原有的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孩子的生活教育水平的,可以要求另一方增加。

7.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怎么返还?离婚后还需不需要返还彩礼?

答: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应当予以支持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双方已经结婚的,一般不可以要求返还,但因支付彩礼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除外。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符合以上情形,但在返还彩礼比例上,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时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在此基础上确定应该返还的彩礼比例。

8.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一方出轨的话能不能净身出户?

答: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出轨不属于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的情形;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等。

9.房产分割问题

对于离婚纠纷中,除了孩子抚养以外,房产分割问题一直是比较大的争议点,因为各地房价高涨,购买房产可能会花费大部分家庭一生的积蓄,但是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做预先的防范措施,导致分割房产时产生很大损失,因为对于购买房产出资问题情形较多,主要就以下几种作简要说明:

(1)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

答:该部分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己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如属于对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在离婚时,应扣除该部分出资款后,再对房屋剩余的价值进行分割。

(2)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

答:该出资视为对婚姻双方的赠与,按房屋总价进行分割。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答:在全额出资的情况下,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部分出资的情况下,该出资款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还是个人赠与以及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存在争议。

(4)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答:在双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该房屋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双方父母只是部分出资,其余房款由夫妻贷款或出资,实践中存在争议。

10.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

答:遇到家庭暴力的时候一定不能存侥幸心理,因为根据现有案例统计显示,很多有家庭暴力情形的家庭,越是忍让就越会变本加厉,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要学会按照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发生家庭暴力时一定要及时报警和就诊,报警记录和病历都是将来认定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此处需要注意很多时候警方会以家庭纠纷不处理家暴行为,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派出所必须出具告诫书,这是以后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的重要依据,同时在派出所的做笔录时也要注意,不能因为警方的和稀泥执法而最后记录为双方吵架互相调解,如这样认定对后续的处理有很大影响。

其次,根据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居委会、妇联、派出所均有义务保护受害者。

黄腓力律师法学本科毕业后入职江苏东晋律师事务所,深耕民商事法律服务 11 年,现为律所合伙人、建工专业团队负责人,同时兼...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通
  • 执业单位:江苏东晋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620********98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法律顾问、劳动纠纷、债权债务
江苏东晋律师事务所
1320620********98 工程建筑、法律顾问、劳动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