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秋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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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合伙人律师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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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能判处缓刑吗?

作者:郝秋丽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28次举报


  伴随春节来临时间越来越短,渴盼家人团聚的愿望亦越来越强,尤其是作为有亲属正在羁押尚未审结的犯罪嫌疑人亲属这种渴盼更为强烈。近日办结的一起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经过各个阶段与办案机关的沟通、对案件辩护策略的多方研究终于为被告人争取到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于庭审当日下午走出看守所的良好结果,使得今年春节能过上团圆年。

     案情:20213月,被告人张某在跟随个人老板崔某务工时,被安排从事装修业务中的窗户安装工作,后在被指派到受害人顾某家中安装窗户时因所安装窗户缝隙大小问题双方产生争议,一番话不投机后双方撕扯,在年长的顾某先行用电钻咂及张某肩膀后,张某情急之后顺手拿起手中施工拿着的胶枪砸向顾某,致使顾某眼球受伤经鉴定伤情为重伤。

   接受委托后,及时与被告人会见并了解案件和供述情况,并与当日下午赶赴承办公安派出所试图了解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并当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两日后问询取保情况如何,被承办警官告知致人重伤还想取保,需待研究决定,但依照其个人观点看99%得不到批准。果真多次与承办警官沟通后,仍以不予批准告终并想当然被告知已经批捕。

    移送检察院后第一时间阅卷、会见和承办检察官沟通,经过充分的准备在发表律师意见后转机试图从鉴定结论角度提出意见,致使原公诉计划发生变化,后经多次沟通,交换意见,根据具体的罪轻情节提出合理要求,最终体现出理想的量刑建议。法院诉讼后,经过庭前对被告人培训和模拟庭审程序顺利进行,辩护观点逐一被采纳,对张某判处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原以为会判三缓四或缓五)。庭审后下午被告人张某出乎意料的走出了看守所。

      


郝秋丽律师,党员,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自2007年以来一直致力于法律事务,执业领域涵盖民事案件代理、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20********0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人身损害、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