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加减表
基本信息 | 涉案要点 | 把控要点 |
一、年龄 | 1、十八岁以上 2、14到16(10-50) 3、14以下(30-60) 4、已满75的(故意犯罪30,过失20-50) | 无不良记录、被教唆、利用、诱骗的,从上限。未成年人身心成长曾受家庭暴力等客观因素影响的,可以再减10% |
二、行为能力 身体障碍 | 1、限制行为能力(30) 2、又聋又哑、盲人(40) 3、聋、哑、听力视力障碍(20) | 八、退赃退赔 一般30,重罪20.主动退赃的从上限 |
三、防卫过当 | 1、轻微过当(50-70) 2、一般过当(40-60) 3、严重过当(3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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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犯罪进度 | 1、预备犯(八大重罪40-60)一般犯罪50-70 2、实行终了的未遂犯(造成损害结果的20,未30) 3、未实行终了的未遂犯(损害的10-30未20-50) 4、中止犯(预备阶段放弃60-80,实行阶段放弃30-60) | 九、积极赔偿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的,三年以下的40.三到十年的25%。十年以上的15% 赔偿部分损失的,按照赔偿比例。 被告人经济能力有限的,但是仍然积极赔偿的,从上限。
积极赔偿但是没谅解的,三年30,三到十年20,十年10
没有赔偿,但是谅解的20,重罪10 有能力但是不赔偿的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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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从犯 | 1、从犯(20-50) 2、胁从犯(40-60) 累犯加10-40,前科加10
| 十、刑事和解协议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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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自首、 坦白 | 1、(未发觉20-40已经发觉10-30) 2、翻供后又如实供述的10 3、自首折抵不超过4年 4、坦白20(避免后果发生的30-50) | 当庭认罪10,但是自首、坦白除外。 |
七、立功 | 一般立功10,不超过2年 重大立功基准刑3以下的30-50,3到10年的30-40,10年以上的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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