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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给朋友,出事故,车主也可能承担责任!

发布者:邵辉律师|时间:2016年07月17日|分类:债权债务 |815人看过

按照法学理论,交通事故中需要担责任原因有二:
1、运行控制
2、运行利益
司机作为控制车辆的实际操作人,满足1运行控制,而车主这个时候如果有运行利益则需要负相应责任。
那么运行利益有哪些?
1、车主雇佣司机开车,车主获利
2、车主是公司,司机是员工,车主获利
这两种情况都是车主要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如果1里面的雇员,2里的员工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车主享有追偿权。
在2中,如果司机私自开走公司车,且不是职务行为,但是出了事,公司也要在管理过错的范围内承担责任,10%至30%不等。
那么如果借车给朋友使用,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答案是很有可能。下面4种情况下,车主要承担责任
1、车辆有缺陷,该缺陷是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之一,
2、车主将车借给无驾照(驾照不符合规定也属此列,例如C照不能驾驶B类车)的人员
3、知道或应当知道司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品,或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开车的
4、其他应当认定车主有过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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