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为多人境外电信诈骗集团犯罪,多名被告人赴境外窝点参与虚假股票平台诈骗,涉案金额达数额巨大标准,部分被告人另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公诉机关认定全部被告人均不宜适用缓刑,建议判处实刑。王某某委托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邱凯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
邱凯律师介入案件后,全面梳理集团组织架构、当事人层级、工作时长、获利金额,区分主从犯地位,固定当事人多项从轻情节。其一,当事人仅为诈骗集团底层普通组员,无管理、招募、组织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于法定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其二,当事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团伙作案细节,配合侦查机关固定全案证据,构成坦白;其三,当事人家属主动全额代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足额上缴国库,挽回犯罪产生的经济损失;其四,当事人全程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悔罪态度稳定。
庭审阶段,律师针对公诉机关 “不宜缓刑” 的意见客观回应,结合当事人底层从犯地位、全额退赃、坦白认罪等多重减轻情节,请求法庭在法定区间内大幅下调刑期。法庭完整采纳从犯、坦白、退赃、认罪认罚全部辩护观点,对当事人数罪并罚后仅判处四年二个月有期徒刑,相较同案其他未全额退赃被告人,刑期显著缩短。本案体现律师精准区分集团犯罪层级、量化从轻情节、针对性对抗不利量刑意见的专业能力,最大程度压缩当事人刑期,实现有效减轻处罚的辩护目标。
邱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