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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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合规:在临床试验中需要与患者参与共同决策,因而医生将面临挑战】

发布者:梁波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6日|分类:法律顾问 |422人看过

在讨论临床研究时,有多个健康和研究素养问题需要在潜在研究对象真正同意之前弄清楚。例如,研究者必须在讨论潜在研究受试者对其自身疾病的理解之前,评估其对该疾病的拟议实验干预的理解。

 

研究术语可能对潜在的研究主题不透明。他们是否了解随机分配或II期试验的含义?用外行语言解释这些复杂的概念是必不可少的。

 

在进行健康和研究素养评估后,临床研究者应披露潜在研究受试者的相关个人兴趣,包括研究者是否获得报酬招募潜在受试者参加临床试验,或在资助研究的公司中是否有股份。

 

在解决健康和研究素养问题,以及披露潜在的利益冲突后,下一步是就潜在研究对象的动机进行公开和诚实的对话。这是研究同意共享决策过程中的关键步骤,因为这是澄清重要误解和解决利益冲突的机会。

 

一旦明确了双方的动机和利益,纠正了误解,如果潜在的研究受试者和研究者都同意推进同意程序,下一步就是解释“研究”的真正含义。

 

只有在动机、研究设计和概念变得透明后,对话才应转向描述研究所有分支(在本例中为安慰剂和干预)的潜在风险(即副作用)或益处(即基于作用机制的潜在治疗结果)

 

与潜在研究受试者参与共同决策的医生面临的挑战是,既要准确传达迄今为止关于实验性干预的已知信息,又要澄清干预效力的显著不确定性本质上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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